招考信息

2024年茅箭区使用事业编制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7:53:06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破解企业引才难题,吸引急需紧缺人才到茅箭区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茅箭区使用事业编制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茅办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茅箭区使用事业编制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本次引进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见《茅箭区使用事业编制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满足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和2月2日(8: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党校(茅箭区北京南路9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准备的资料有:

①《茅箭区使用事业编制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已就业在编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茅箭区使用事业编制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在资格审查时,若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在档案中记入不诚信记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本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面试公告。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审查档案、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后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生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各招聘企业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才引进协议。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8791332。

监督电话: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组织部人才股:0719-879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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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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