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4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8 14:01:48

2024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经第一轮资格复审后,因部分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依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9月19日8:30至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十堰市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研发中心八楼803室(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前往审核,逾期视为放弃。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据实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2024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2024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书或退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已申请并通过认定但暂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件的考生,由申请认定机构出具相关证明,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商区人社局研究再确认是否符合规定。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5.证明具有工作经历的材料,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由单位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会在职人员除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存单(公积金缴纳存单)、工资表(流水)等至少1项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有关材料(不限于列举种类)。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车都张湾网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发布。

三、特别提醒

资格审核贯穿考录工作全程,请每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如实提供所需证件资料或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相关事宜

1.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可以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附件5)。

2.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按要求线下或线上提交《自愿放弃声明》(附件6)。线上提交《自愿放弃声明》的,请将PDF版材料及时提交招聘单位联系人。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19-8652306

附件:

1.2024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2.2024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

3.2024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5.委托书

6.自愿放弃声明

 

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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