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进行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一、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招聘计划数 |
笔试成绩 |
徐梓涵 |
202501010503 |
04社区工作者 |
2 |
65.7 |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8月6日(周三)下午3:0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中心205室,乘2路、26路公交车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站下车。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25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1)。
2.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按《2025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二)资格复审完成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50元/人,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本次递补后,再次递补不超过1次。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前述证件资料外,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附件3)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书需委托人和代理人亲笔签名并按红色手印。
五、特别提醒
请每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或证明。
附件:1.2025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确认表
2.应聘诚信承诺书
3.委托书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中心
2025年8月5日
附件:1.2025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附件:2.应聘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委托书.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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