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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竹山县公开选聘县直学校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3 15:46:28


为缓解县直学校教师数量紧缺和学科结构矛盾,推进城乡教师轮岗交流,研究,面向全县乡镇学校公开选聘36在编教师到县直学校任教(已在城区公办学校任教的教师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德才兼备原则;教学实绩和专业素养相结合原则

二、公开选聘岗位数量

选聘岗位及数量见下表:

三、公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胜任一线教学工作体质条件和心理素质

3.新机制教师在我县工作满3年及以上(2022年8月以前入职),地方自主招聘教师在我县工作满5年及以上(2020年8月以前入职);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11日以后出生)

5.选聘高中(中职)、初中教师岗位的需近3内(202320242025)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所选聘学科全县一、二、三等奖;选聘小学教师岗位的需近62020、2021、2022、20232024、2025小学毕业年级教学质量检测中所选聘学科全县一、二、三等奖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1.高中(中职)教师岗位

1)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应学位证书;

2)选聘一中、二中教师岗位的需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选聘中职教师岗位的需持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

3)在所选聘学科任教3年及以上。

2.茂华中学教师岗位

1)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2)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3)在初中学校所选聘学科连续任教3年及以上。

3.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恒升小学教师岗位

1)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2)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3)在所选聘学科连续任教3年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个人近3年内(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限诫勉、调整职务、停职检查、降职、责令辞职、免职、撤职),有信访、问题线索在查未得出明确结论和立案审查、调查期间的

2.个人近3年内(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情形的、师德师风考核有“不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2024至2025学年度,一学期内连续请病假事假(法定假除外)一个月或累计达两个月及以上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82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竹山县教育局13楼会议室(2),电话:0719-4220153。

(三)报名要求

1.凡参加公开选聘教师,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者填写《竹山县2025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审核表》附件1),审核表由所任教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审核,并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师德师风情况审核证明》(附件3参加资格审查

3.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单位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人选聘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的教师选聘,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选聘方式及办法

(一)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下,采取无学生讲课与教学成绩相结合的方式选聘。为突出教学实绩导向,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获奖情况实行权重计分。根据选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有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选聘办法

1.公开选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高中(中职)学校选聘教师岗位计算办法为讲课成绩×80%+教学成绩折合分×20%;义务教育学校选聘教师岗位计算办法为讲课成绩×40%+教学成绩折合分×60%。若综合成绩相同者,以教学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于讲课当天在今日竹山网公布选聘成绩

2.讲课成绩。采取无学生讲课模式,重在考察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讲课不使用电教设备,不做演示实验,可以使用粉笔、黑板等。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讲课分数当场公布并由选聘教师签名确认。参加选聘教师不得携带与讲课相关的物品及资料进入考场,所携带物品(手机、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一律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携带上述物品进入考场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划定讲课成绩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选聘

3.教学成绩折合分计算办法。教学成绩以县教研室核算数据为准资格审查时,对符合选聘条件教师按《县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教学成绩计分办法》(附2现场核定,由参加选聘教师现场签字确认。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教育局:0719-4220153,县人社局:0719-4220171),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合格后,依据学校空编情况,按程序办理编制及人事转移手续;试用期内凡因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一律退回原学校。选聘教师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的,拟聘用前须本人承诺放弃新机制岗位方可办理编制及人事转移手续。选聘教师编制人事关系调整到位参加现工作单位的岗位竞聘 

七、公告由竹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竹山县2025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审核表.docx

附件2县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教学成绩计分办法.docx

附件3师德师风情况审核证明.docx

 

 

竹山县人社局 竹山县委编办 竹山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3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sPbnyapxch5pNolS_xTvQ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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