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0年十堰竹山义务教师招聘193人
发布时间:2020-06-20 22:32:2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0〕3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现将竹山县2020年自主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0年竹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3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其中初中学段66名(数学20名、英语15名、政治8名、物理5名、化学5名、生物5名、地理8名),小学学段共127名(语文30名,数学30名,英语25名,信息技术10名,体育10名,音乐4名,美术11名、科学7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2020年十堰市竹山县招聘初中学段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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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农村山区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4.报考初中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要求专业对口,音乐学科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5.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竹山县中小学校现在编教师。

三、报考程序及笔试

按照湖北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报考程序和步骤进行。

四、面试

1.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分学段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面试初步人选低于该学科招聘计划的,将该学科剩余招聘计划调剂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根据有关规定发放《湖北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人员应注明事由并签字,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初步入围人选名单下发后,县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部门核准。

4.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以异地选派为主,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出现自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人社局:4224621;县教育局:4220153),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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