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白浪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十堰市户籍的常住人口,男性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有3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男性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需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若有3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及以上 (需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登记照两张到白浪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办公室现场报名并填报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邮箱35823882@qq.com)。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本次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至7月3日下午5:00,时间以报名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街办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反馈。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通知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需达到2: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开发区区情、时事政治和写作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进行公告。
2、加分(分数计入笔试成绩)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疫情期间一线医护人员配偶及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复转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③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大学期间任学生干部的加5分;本科学历加5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加分可累计,即最高可加10分。学历以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学生干部以学校出具证明为依据,由考核人员把关、核验。
④截止2020年6月30日在白浪街道办事处系统连续工作满3年且表现优秀的,笔试加5分(需提供连续工作经历证明,经历证明须由相关社区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表现优秀的,笔试成绩加5分(需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并于2020年7月6日前提供相关材料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加分审核认定。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的,予以加分。
应试人员总成绩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考人数与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的排名靠前。体检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主要采取面谈、查阅档案、核查个人社会信用、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提出明确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白浪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到社区工作,薪酬待遇按照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新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提供真实信息,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相关信息,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719-8319873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道办事处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报名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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