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张湾区2020年度“三区计划”招募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办人函[2016]208号)和湖北省《省委组织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文化文[2013]126号)的要求,以及张湾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张文旅发[2020]22号)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文化工作者若干名,分配到在基层综合文化站或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从事文化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募公告时间和要求
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0日止,在车都张湾网发布公告,公告招募条件:
1、22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身心健康,热爱文化艺术工作;
3、有一定的文化活动组织协调能力;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
5、具有文化艺术专业特长,能开展相关辅导培训;
6、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到乡镇或农村从事文化工作;
7、同等条件下有“三区人才”工作经验者可优先招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止。
报名地点:十堰市车城西路255号张湾区工业新区办公大楼四楼区文旅局文化股。(联系人:张玉娥 电话:8466967)。
三、报名程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居民身份证、个人简介、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两寸免冠照片两张等相关资料到张湾区文化和旅游局报名,填写《2020年度张湾区招募文化工作者报名表》。
四、考试方式
在市文旅局和区人事部门的指导下,区文旅局对报名人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后采取面试方式,择优选拔确定招募文化工作者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协议
对合格人选,三方签订《2020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志愿服务协议书》(市级选派)或《2020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文化服务协议书》(区聘乡用),计划于2020年8月1日前,将招募的文化工作者派驻到各服务单位,并开展专业文化工作服务。
六、相关待遇
参照湖北省《省委组织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文化文[2013]126号)有关经费项目内容执行。
(一)选派到“三区”的文化工作者,选派期间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其选派工作经历视同到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按现有的倾斜政策执行。
(二)选派工作经费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主要用于选派人员(含志愿者)到艰苦地区的工作食宿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及培训费用等。
(三)补助标准:生活补助3000元/年(直接对受援单位)、住宿补助2000元/年(直接对受援单位)、培训费5000元/年(全年至少12次)、机动活动经费4000元、交通补助据实核销1000元左右、年终考核活动经费5000元(区文旅局支配)。
附件:2020年度张湾区招募“三区人才”文化工作者报名表.docx
张湾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6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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