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张湾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已公布,经资格复审第一次递补后,因部分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依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各相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放弃。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12日,8:30-11:30(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地点
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五楼(十堰市车城西路295号)。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20年张湾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
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2020年张湾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在编在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招聘公告发布之前办理了辞职手续的原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辞职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复审完成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50元/人,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
1:2020年张湾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xls
2:2020年张湾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3:2020年张湾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