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17-2021十堰郧阳区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9 10:15:52



2017-2021十堰郧阳区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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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郧阳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17人公告
2020十堰郧阳区招聘幼儿园教师10人公告
20212021年十堰市郧阳区招聘高中阶段教师20人公告



2017年十堰郧阳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口,促进就业公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要求,郧阳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郧阳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60名,其中教学点30名,城区幼儿园5名,乡镇中心幼儿园25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农村工作,能够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有很强的责任心;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工作需要。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1.教学点: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郧阳区户籍;取得汉江师范学院或郧阳科技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郧阳科技学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参加考试,但在首个聘期内必须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2.城区幼儿园: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美术、舞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乡镇中心幼儿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美术、舞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郧阳区内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参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5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19-7224036。

(二)报名地点:郧阳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要求。

1.本人携带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登记,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确定报考岗位,接受资格初审。

2.报名时每人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缴纳考务费100元,缴费后由收费人员出具发票。未缴费的,视为没报名。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岗位选定后不能更改。其中报考教学点岗位的,定向到村。每天报名结束,公布各岗位报考情况。

(四)资格复审。区人社局、教育局组成专班对报考对象逐一进行资格复审。

(五)发放准考证。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注意保存,笔试、面试、体检环节均需查验。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9:00—11:30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政策法规以及绘画技能,卷面分值为100分。

(四)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收金属探测仪检查,禁止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2.考生需自带考试文具(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

3.考生在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五)笔试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郧阳区城区网格员服务三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一并出具证明材料,逾期提供的不受理。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计入笔试成绩。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7年7月1日

(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教学点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为:45个教学点,每个教学点的前2名,有教学点考生不足2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的视为0分,重新按照前述办法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说、唱、弹、跳等幼儿教育教学基本技能,测试分故事创编、音乐、舞蹈三项基本技能。

(五)面试评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讲故事40分、音乐30分、舞蹈30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成绩确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在郧阳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人选确定。城区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按照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教学点岗位取45个村,每个村排名第一的考生,按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前30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

六、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郧阳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体检后,名额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体检不合格:

1.在学习、工作或待业期间,违犯法律法规受过处罚处分的;

2.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

七、聘用管理

(一)聘用办法。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城区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所有考生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教学点考生还需签订《郧阳区农村教学点学前教育定向任教协议书》,聘任在所报考教学点(初小)任教,因教学点(初小)撤并的,安排到本乡镇其他教学点(村小)任教。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二)日常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入郧阳区城区学校,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定向招聘的学前教育教师实行人岗分离管理,一经离开教学点(包括到完全小学及以上学校任教),待遇、编制随即取消。

注:本次教师招聘考试所有信息均以郧阳网发布为准,各个环节不通知到考生本人,请及时关注郧阳网相关信息。

附件1:郧阳区2017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xls

附件2:郧阳区2017年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郧阳区教育局

2017年5月4日


2018年十堰郧阳区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经郧阳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18年郧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校医)5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郧阳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校医)58名,其中教学点村小学前教育教师28名,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20名,城区幼儿园教师6名,校医4名(含区特校康复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2018年教学点村小学前教育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和附件2(2018年乡镇、城区幼儿园教师校医招聘岗位计划)。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农村工作,能够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有很强的责任心;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郧阳区内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4.截至2018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其他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的;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岗位资格条件:

1.教学点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郧阳区户籍;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城区幼儿园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4.校医: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保健医学、护理学专业;具有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康复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儿童康复、人群康复、听力语言康复技术、音乐康复技术专业;持有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23日至25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19-7224036。

2.报名要求:携带本人户口本(报考教学点村小学前教育岗位的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审查。教学点村小学前教育教师报考定向到教学点(村小),具体岗位见附件1。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定向到乡镇,具体岗位见附件2。城区幼儿园5个教师岗位和3个校医岗位,报考时不具体到单位,最终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考生依次选岗。每个人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3.资格复审。区人社局、教育局组成专班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4.发放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政策法规以及绘画,分值为100分;报考校医和康复教师岗位的,主要测试相关岗位卫生医学知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公示)。笔试成绩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的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主要测试讲故事、音乐和舞蹈三项基本技能,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讲故事40分、音乐30分、舞蹈30分;校医和康复教师岗位,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等。

3.面试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每一考生的面试成绩由统分组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5.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

1.成绩确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在郧阳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人选确定。城区幼儿园教师和校医岗位,按照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录取对象,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选岗。教学点(村小)教师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根据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录取对象。

(五)考核体检。

考核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后名额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核采取函调和查阅档案方式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在学习、工作或待业期间,违犯法律法规受过处罚处分的;

2.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

(六)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郧阳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1.聘用办法。经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

2.日常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入郧阳区城区学校,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定向招聘的学前教育教师实行人岗分离管理,一经离开教学点(包括到完全小学及以上学校任教),待遇、编制随即取消。

计划表.docx

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郧阳区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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