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以及《关于印发十堰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十人社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1.面试时间:2021年 8月29日上午7:10分前
2.面试地点:十堰高级技工学校(十堰市北京北路55号,市广电观御小区对面)。
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2021年 8月29日上午7:10分前)和地点参加面试。考生未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的,或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应在2021年 8月29日上午7:10分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面试考生应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抽签候考,逾期视作放弃。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觉服从面试考点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面试考点采取封闭管理,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实行体温动态监测。未戴口罩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者不得进入考点。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有序离场。考生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宜参加面试的症状,需立即就医。
3.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并在抽签室抽签前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在考务办领取手机等通讯电子工具。开始抽签后,凡未按规定上交仍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工具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5.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6.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8.咨询电话:
0719—8319860 区组织人事部
0719—831982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附件: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面试人员名单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2021年8月24日
附件: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核聘用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人员名单.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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