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通〔2021〕34号)文件精神和招聘公告要求,因考生自动放弃,需递补参加体检、考核人员1人。具体名单及岗位如下:
一、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对象
岗 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县管乡用5 |
2021C0065 |
214203014221 |
李 红 |
二、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岗 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县管乡用5 |
2021C0065 |
214203013412 |
贾盛建 |
三、体检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县人社局指定医院。
(三)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同时按照上级要求,还需进行毒品检测,体检、检测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上交体检医院。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中性笔、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参加体检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8:30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管理股报到,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进行体检,不得擅自行动。
3、体检前一天晚上不饮酒、不熬夜,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不喝水,不吃早餐。
4、怀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式检查,女生不得着裙装,所有考生衣服均不得有金属饰品,不得佩戴金属首饰。
5、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参加体检,不得请假、迟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过程中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陪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违者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四、考核
考核采取函调、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体检、考核入围人员,请于12月30日下午5:00前将本人的《政审考核表》(附件)(一式两份)、密封完好的个人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载的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明细版)等材料原件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需调档函可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开具。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名单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规定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19—6225778
附件:郧西县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拟聘对象政审考核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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