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十堰市法院系统、检察机关公开招录雇员制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机考)将于3月5日上午在汉江师范学院举行,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现将笔试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前证件准备
按规定考生入场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出示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苗接种记录、考前48小时内(3月3日起算)十堰市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以及《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附件2),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如身份证遗失,需提前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测试时间及要求
1、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
测试时间:3月5日 9:00—9:30
2、检察机关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
测试时间:3月5日 10:30—11:00
3、测试要求
测试时长共30分钟,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测试准备(限时10分钟),第二阶段为正式测试(限时15分钟),第三阶段为结果确认(限时5分钟)。
考前1小时考生开始进入考点,考前3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考前1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请考生务必尽早出行,尽快进入考场。
考点设置物品存放处,考生入场前须将个人物品、通讯工具统一存放至物品存放处。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严禁将各类无线通讯工具和设备带至座位,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数据线、U盘、移动硬盘等电子设备,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按作弊违纪处理。
四、考点设置与乘车指南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按时到达指定学校。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测试考点只设置一个出入口对考生开放。
考点名称:汉江师范学院
考点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附件1);
考点入口:北京南路汉江师范学院门口(十堰东方坐标城正对面);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15路、16路、35路、91路、99路公交车在北京南路汉江师范学院站下车。
五、考生出行提示
因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期间考点将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内。建议广大考生规划好出行线路,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提前出行,不要在考点周边聚集,以免造成道路拥堵,请大家理解配合。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本次测试疫情防控须知,并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入场前应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苗接种记录、考前48小时内(从3月3日起算)十堰市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考生体温测量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到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须经考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近期有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内疫情动态调整,中高风险地区以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公布为准)来(返)堰的考生;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健康码为红、橙、黄色的,以及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来(返)堰的考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纳入居家隔离管理14天,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的纳入居家隔离管理直至离开当地满28天;上述来(返)堰的考生须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和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七、考试纪律要求
请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有关通知,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计算机出现故障时,考生应当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考生答题完毕后,务必点击提交试卷,交卷成功且经监考人员同意后,应试人员方可离开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文明参考、诚信应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追究刑事责任。对考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列入失信名单并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
1、汉江师范学院考点学校位置地图
2、《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
附件1
汉江师范学院考点位置地图
考点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
考点入口:北京南路汉江师范学院门口(十堰东方坐标城正对面)。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15路、16路、35路、91路、99路公交车在北京南路汉江师范学院站下车。
(红圈位置为考点入口)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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