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十堰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报考十堰市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于2022年8月6日(星期六)在十堰警察训练基地(发展大道万达广场对面,可乘坐81路、63路公交车到万达广场站下车)进行。上午8:00正式开始。
如遇天气原因影响正常测评的,延期测评,时间另行发布。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见附件2)。
四、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3),做好体能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如有疫情中高风险旅居史等情况的,应在体能测评前主动向考录单位如实报告。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1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到十堰警察训练基地候考场地报到现场验证,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面试时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十堰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考生健康承诺书(详见体能体测疫情防控须知)。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场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十堰市公安局、司法局政治部咨询。
十堰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719—8112126。
十堰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719—8663757。
附件:
1-1.十堰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1-2.十堰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十堰市公安局 十堰市司法局
2022年8月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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