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2年十堰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考核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2-08-17 18:42:41

根据《2022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体检、考核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需递补参加体检、考核人员32人。具体名单及岗位如下:

一、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对象:

序号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 名

1

县融媒体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A01

2022012117

周俊婕

2

县融媒体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A02

2022025917

苏梦婷

3

县招商服务中心/县招商服务中心

A05

2022054904

刘钰轩

4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A08

2022084120

但静

5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夹河分中心

A09

2022093518

唐建

6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店子国土所

A15

2022156825

何煜垠

7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口国土所

A17

2022176302

李婷婷

8

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A22

2022225105

李奕萱

9

县民政局/县婚姻登记中心

A24

2022245214

姚珊珊

1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局

A26

2022266616

刘丹

1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局

A28

2022283127

兰凤婷

12

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物流发展局

A33

2022332126

柯尊婷

13

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A35

2022356509

王富武

14

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A37

2022370602

汪轲

15

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A40

2022402705

艾轩锋

16

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A40

2022405729

袁淼

17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A45

2022454428

姚春凤

18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博物馆

A48

2022484209

金明鉴

19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图书馆

A50

2022501602

胡圣灏

20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图书馆

A50

2022504902

王欢欢

21

县审计局/县审计计算机中心

A51

2022517007

柯熠

22

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

A52

2022526625

但晓雅

23

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

A52

2022524125

祝素素

24

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

A52

2022524019

杨端

25

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

A53

2022536415

冯杰

26

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

A53

2022535723

叶冬妮

27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市场监管所

A54

2022545226

陈旺

2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市场监管所

A54

2022541808

任辉

29

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A55

2022551730

郑晓倩

30

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A56

2022567419

刘隆基

31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综合执法车辆管理中心

A60

2022604113

刘淼

32

县气象局/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A61

2022617422

李城宇

二、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序号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 名

1

县融媒体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A01

2022016119

马倩

2

县融媒体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A02

2022027702

翁磊

3

县招商服务中心/县招商服务中心

A05

2022057515

柯晓萌

4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A08

2022085527

张敏慧

5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夹河分中心

A09

2022091525

卢文杰

6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店子国土所

A15

2022157212

陈港

7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口国土所

A17

2022176129

柯瑞

8

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A22

2022224614

王磊

9

县民政局/县婚姻登记中心

A24

2022244806

何荷

1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局

A26

2022265805

邹洁

1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局

A28

2022282709

李左

12

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物流发展局

A33

2022332424

杨晓婧

13

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A35

2022355424

余小刚

14

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A37

2022372017

陈瑾

15

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A40

2022402830

徐锐

16

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A40

2022406601

洪超

17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A45

2022454618

马怡

18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博物馆

A48

2022486425

何玉娇

19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图书馆

A50

2022506207

张姗

20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图书馆

A50

2022505711

骆雨

21

县审计局/县审计计算机中心

A51

2022516321

熊隆昌

22

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

A52

2022523511

宋校添

23

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

A52

2022521017

王光钊

24

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

A52

2022521909

许萌

25

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

A53

2022534922

李宇航

26

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

A53

2022531514

詹宪仰

27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市场监管所

A54

2022541306

晏元坤

2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市场监管所

A54

2022540719

王敏

29

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A55

2022554916

李金玲

30

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A56

2022566305

屈雅贞

31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综合执法车辆管理中心

A60

2022606402

梅娟

32

县气象局/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A61

2022614509

李坤霖

 三、体检

(一)时间:2022年8月19日。

(二)地点:县人社局指定医院。

(三)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检测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上交体检医院。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中性笔、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300元现金(因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提前集中保管,请考生自备现金,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不含复检费用)。同时按疫情防控要求,考前7天内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体检当日,持十堰市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考前7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体检当日,持湖北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中高风险区来郧返郧人员严格落实人员管控措施,对不报、瞒报,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参加体检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县人社局院内(城隍街69号)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进行体检,不得擅自行动。

3、体检前一天晚上不饮酒、不熬夜,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不喝水,不吃早餐。

4、怀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式检查,女生不得着裙装,所有考生衣服均不得有金属饰品,不得佩戴金属首饰。

5、考生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前报经县人社局同意,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参加体检的考生除外,其体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另行安排)。

6、体检期间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蓝牙耳机等),如有携带者体检前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体检集合时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接触、查阅体检表体检结果,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擅自打听体检结果,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作弊处理。

7、考生应主动配合体检医师完成所有项目,切勿漏检。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8、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体检考生须配合检查,无故不予配合的视为主动放弃。

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且须在体检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安排当日、当场复检;对于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经考生提交申请,考录单位及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另行安排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按考录单位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检,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9、考生不得擅自向体检医疗机构打听或领取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由考录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不要马上离开郧西。

10、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11、考生须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体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临时摘下),报到时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对持非绿码或体温超过37.3℃的考生,按医疗疾控部门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本公告发布后,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考核

考核采取函调、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体检、考核入围人员,请于8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本人的《政审考核表》(附件)(一式两份)、密封完好的个人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载的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明细版)等材料原件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需调档函可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开具。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名单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规定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19—6225778

附件: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对象政审考核表.doc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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