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郧阳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2年郧阳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已公布,根据《2022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早上7:30以前到十堰市郧阳区卫生健康局(地址:郧阳区城关镇中心巷4号)后院集合。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3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一支黑色签字笔及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方可用餐。体检当天要穿着轻便服装,不要佩戴饰品等。
3、妊娠期或体检当日处在生理期等特殊情况,考生在填写体检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体检时应向体检工作人员及体检医务人员报告。
4、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5、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郧阳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体检时需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绿码及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察注意事项。
1、对体检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和信函考察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如考察对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期提供档案等考察所需材料的情况之一的,可以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档案因特殊原因(路程较远等)逾期不到者,由考察工作小组发出催档函,顺延10个工作日,到期档案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的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
4、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有问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十堰市郧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联系,联系电话:0719-7228702。
五、其他注意事项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紧密相连,根据招聘公告有关要求,进入本次郧阳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体检环节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尽早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以免影响聘用。
附件:《2022年十堰市郧阳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2022年郧阳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xls
十堰市郧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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