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张湾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视为放弃,联系电话:0719-8652306(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
一、资格复审资料收取时间和邮箱
(一)资格复审资料收取时间:
2023年3月29日8:30至2023年3月31日17:30
(二)资格复审收件邮箱:
80938062@qq.com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据实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并以PDF文档压缩包形式(参照附件6格式)发送:
①《2023年张湾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依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②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张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按招聘公告“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由所在院校出具相应证明,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享受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政策的,退役军人提供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附件4)、在张湾区所辖村社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在岗的网格员提供张湾区委政法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附件5),附件4、附件5均由个人联系相应单位办理。
⑤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⑥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登陆http://81.68.215.150,点击“打印报名表”按钮,即可查看、下载、打印)。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资格复审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三、特别提醒
请每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资料收取时间、电子邮件收信地址报送相关的资料或证明。
附件1:2023年张湾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3年张湾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附件6:2023年张湾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材料(示例).rar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组织部
十堰市张湾区民政局
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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