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职位
神农架林区公安局辅警职位14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2名。需服从公安机关统筹调度安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诚信,品行端正。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3.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不限户籍、地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录用公务员特殊标准(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无残疾,家族无癫痫、精神疾病等病史,五官端正。
6.自签订劳务合同之日起必须在本单位服务1年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一张,到林区人事考试院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不接受网上报名、信函报名或电话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止,法定节假日不接待报名。联系人:李一金戈,联系电话:0719-3333433。
2、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公安局、林区人事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分数占总成绩的50%,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50%。
3、退役军人加分政策。服兵役期间获得嘉奖每次加0.5分,军龄每年加0.5分,荣立三等功每次加3分。所有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4、体能测评。由公安局负责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当总成绩排序出现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1:1.2比例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达标标准附后(附件1),其中任意一项不达标即为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
5、体检。由公安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若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1:1比例时,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确定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形时,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人员递补时,减少本次招聘数额。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安局负责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不合格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神农架人才人事考试网”网站(http://www.snjrsks.com)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四、聘用方式
林区公安局与林区佳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用人协议;林区佳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辅警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五、薪酬待遇
应聘者一经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即享受辅警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项保险,可自愿申请加入公安局工会组织。
六、相关要求
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等环节的申报事项,报名时须提供联系方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遇联系不上情形,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附件1:神农架林区公安局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男子组 |
||
项目 |
合格标准 |
|
1000米跑 |
≤4′35″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女子组 |
||
项目 |
合格标准 |
|
800米跑 |
≤4′30″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原始标题:神农架林区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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