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协警公告
经县政府批准,竹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协警2名(限女性),主要从事服务保障、110接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竹山县居民户口,在城区或潘口集镇有固定住所优先。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会计算机操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公民(即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0米以上,无纹身。
三、招聘程序 1.志愿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机动车驾驶证,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于10月19日至10月23日到县公安局办公楼504(潘口小漩)报名。 2.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县情、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等。 3.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比例参加面试。 4.政审和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参照湖北省考录人民警察标准进行政治审查。 5.政审合格者,经培训合格后,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录用协警合同。
四、待遇及管理方式 1.录用协警合同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一年一签订。 2.待遇。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补贴+绩效考核等,年月均收入2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起。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县公安局对被聘用人员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竹山县公安局 2020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